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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审理公司解散案件能够进行调解吗?

发布时间:2017-11-18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,法院能够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,那么,对于公司解散等事项,法院对此可以进行调解吗?
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>若干问题的规定(二)》第五条之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,应当注重调解。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,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,且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,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。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,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。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,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。”因此,法院可以对公司解散案件进行调解处理。(作者:杨奇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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